龍華區民政局關于開展2021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資格認定的公告
根據《深圳市龍華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實施辦法》(深龍華民規〔2021〕1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及《深圳市龍華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實施辦法操作規程》,即日起,深圳市龍華區民政局開展2021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及方式
(一)申報時間
2021年8月10日至8月20日中午12點
(二)申報方式
1.高層次社工人才。申請人打包申報材料,以“姓名+2021年社會工作高層次人才資格認定資料”格式發送至龍華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專用郵箱。
2.基層服務資助。所屬單位收集整理本單位申請人資料,以申請人為單位建立子文件夾,統一打包后,以“單位名稱+2021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基層服務資格認定資料”格式發送至龍華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專用郵箱。社區居委會專職以個人名義申請,打包申報資料以“姓名+社區居委會專職+2021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基層服務資格認定資料”格式發送至龍華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專用郵箱。
3.專業研究資助。申請人打包申報材料,以“姓名+2021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業研究資助資格認定資料”格式發送至龍華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專用郵箱。
二、申報條件
(一)高層次社工人才申報條件:(1)符合《辦法》第二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規定的基本條件;(2)近三年無龍華區工作經歷,且目前在龍華區外從事社會工作行業研究、管理或一線服務;(3)承諾在龍華區全職從事社會工作3年及以上,完成高層次社工人才服務指標,并根據盡職原則履行崗位職責。
(二)基層服務資助、專業研究資助申報條件:(1)符合《辦法》第二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2)不屬于龍華區引進認定的高層次社工人才。其中工作年限應在2021年8月31日前滿足要求,研究成果應在2021年7月1日后刊載。
三、申報材料
(一)高層次社工人才申報材料
1.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社會工作高層次人才資格認定申請表(附件1);
2.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社會工作高層次人才資格認定信息采集表(附件2);
3.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資格認定承諾書(附件6);
4.個人身份證(正反面);
5.《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蓋章頁及持證人照片、個人信息頁);
6.畢業證、學位證;
7.勞動合同(提供連續服務年限的所有合同);
8.在所屬單位參保的社保證明(提供滿足申請要求年限的參保證明);
9.所在服務點的項目合同;
10.個人所獲榮譽(如有,請提供);
11.社工領域相關研究成果(如有,請提供);
12.深圳市社會工作者督導證;
13.要求年限內的督導計劃+督導記錄表;
14.直接服務案例資料及其他佐證材料。
注:以上資料需逐項準備電子版資料,并標明序號,按照規定時間發送至指定郵箱。另需將附件1和附件6在規定時間內送到龍華區民政局706辦公室備案。
(二)基層服務資助申報材料
1.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社會工作人才基層服務資助資格認定申請表(附件3);
2.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社會工作人才基層服務資助資格認定信息采集表(附件4,此表由申請人進行填報,由所屬單位進行匯總);
3.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資格認定承諾書(附件6);
4.個人身份證(正反面);
5.《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蓋章頁及持證人照片、個人信息頁);
6.畢業證、學位證;
7.勞動合同(提供連續服務年限的所有合同);
8.在所屬單位參保的社保證明(提供滿足申請要求年限的參保證明);
9.所在服務點的項目合同(提供滿足申請要求年限的所有項目合同,居委會專職無需提供此項);
10.滿足服務年限的工作述職報告及佐證材料;
11.個人所獲榮譽(如有,請提供);
12.社工領域相關研究成果(如有,請提供);
13.典型個案服務資料及其他佐證材料(如有,請提供)。
注:以上資料需逐項準備電子版資料,并標明序號,按照規定時間發送至指定郵箱。另需將附件3和附件6在規定時間內送到龍華區民政局706辦公室備案。
(三)專業研究資助申報材料
1.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社會工作人才專業研究資助資格認定申請表(附件5);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有統一刊號且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或行業內知名刊物發表的屬于龍華區社工領域的專業論文、課題報告、優秀案例等研究成果的全文及刊物掃描頁;
3.個人身份證(正反面);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蓋章頁及持證人照片、個人信息頁);
5.畢業證、學位證;
6.勞動合同;
7.在所屬單位參保的社保證明;
8.所在服務點的項目合同。
注:以上資料需逐項準備電子版資料,并標明序號,按照規定時間發送至指定郵箱。另需將附件5在規定時間內送到龍華區民政局706辦公室備案。
四、認定流程及限額
2021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資格認定工作,按照公告—申請—初審—評審—認定的流程推進工作。堅持總量控制、優中擇優的原則,擬認定各類社會工作人才資格限額如下:
社會工作領軍人才不超過2人;
社會工作菁英人才不超過7人;
社會工作骨干人才不超過15人;
基層服務資助人才不超過200人;
專業研究資助數量不限。
五、注意事項
(一)誠信、真實、盡責。社工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各社工所屬單位應及時通知本單位符合相關條件的社工申報2021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扶持資格認定,并履行盡職審核義務。
(二)誰申報誰負責。未按時、按要求報送相關申請材料或因材料不齊全等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及其所屬單位承擔。對于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取消其評審認定資格,根據《實施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